本报综合消息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向各地印发《关于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》,将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开展职业教育专项督导检查。
《通知》明确,此次专项督导将从地方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战略摆位、体系建设、行业企业参与、质量提高、政策保障等五个方面入手,重点围绕各地关于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与体制机制创新、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、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与现代学徒制度的建立和完善、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、经费保障体系与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等16项内容开展专项督导检查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,逐级开展自查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,于5月下旬或6月组织督导检查组,对部分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进行督导检查。督导结束后,形成专项督导报告向全社会公布。